第14章(第7頁)

  同時齊豐在揮刀防衛以後,之所以繼續揮刀的目的,是對方兩人在繼續進行着不法行為,所以進行了數次的揮刀動作。”

  “對于對方兩人死亡的結果,齊豐并沒有預見,他當時的行為和意識,都處在一種防衛的過程當中。”

  “直到對方兩個人倒地,齊豐才制止住了自己的行為,沒有選擇繼續侵害,所以齊豐當時的情景符合正方防衛的條例。”

  “審判長,我方辯護結束。”

  蘇白話音落下。

  庭審台上,聽完蘇白的描述,林友平依照檢方提供的證據對照了一遍,确認無誤以後,點了點頭看向檢方席位:

  “檢方,對于齊豐是否為正當防衛,請開始你方的辯訴。”

  對于蘇白的司法解釋,呂偉顯得很冷靜。

  翻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材料:“好的審判長。”

  “我方的辯訴如下:”

  “我方認為,在本案當中,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第二十條,司法解釋:

  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失,應當付刑事責任。”

  “齊豐對于對方兩人,造成了死亡,這明顯屬于重大損傷。”

  “而且,根據訴訟方律師說的,直到對方兩人倒地,齊豐才制止住自己的行為,沒有選擇繼續侵害。

  但是在此過程中,需要考慮到對方兩個人是否還有行使不法行為的能力。”

  “答案顯然意見,在齊豐揮刀以後,對方兩人受傷。”

  “兩人雖然在主觀上想要繼續行使不法行為。”

  “可是在能力上已經沒有行使不法行為的能力了!”

  “顯然,齊豐的行為已經超過必要限度!”

  “審判長,我方辯護結束。”

  呂偉話音落下。

  蘇白的目光落在了庭審台審判長林友平身上。

  他剛才表述的雖然有道理,可是呂偉從行為人能力上進行辯訴,這是反駁不了的。

  當然。

  審判長也需要考慮他的辯護。

  能不能判定正當防衛還是依靠審判長的意向,接下來最後關鍵一環就是法庭陳述了。

  審判台審判長席位上。

  林友平望着席面上的材料,敲響了法槌:

  “現訴訟方和檢方都已經陳述完各自的辯護意見。”

  “那麼現進行最後一項,法庭陳述。”

  審判長林友平看向檢方席位:“現由檢方進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