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10頁)

  大部分都是有錢不給,硬拖着,拖垮你。

  至于訴訟嘛,說實話,不是太難,隻要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法官不瞎判,在民事賠償方面,那麼就穩赢。

  如果瞎判...

  還是那句話,結局會很刺激!

  并且目前來看,這個勞動法案是一審案,一審的時候更多的掌握把對方釘死的證據,就算是二審的話,那麼大概率也會維持原判。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他們委托白君律師事務所了。

  如果沒有委托的話,得,白扯。

  “好了,别想那麼多了,對方還暫時沒有委托咱們律所呢,等到委托咱們律所了再說吧。”

  蘇白先給李雪珍降了降溫,免得這個小腦袋瓜整天就想着把人家送進去。

  上一次把對方律師送進去了,導緻了李雪珍總是有股子興奮勁。

  那長此以往下去,形成了習慣,你看庭審台上的法官不順眼,還要把法官給送進去..?

  “奧。”

  李雪珍想清楚這一點以後,小臉一耷拉,完全沒有了精氣神。

  沒有案子,沒勁,沒有牛逼的案子更沒勁。

  我小李什麼時候才能成為實習期保持四場全勝的實習律師呀。

  我還要當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呢!

  想到這裡,李雪珍小臉上寫滿了失落兩個字。

  相比較而言,許響這個師兄在律所内,忙了很多,雖然目前是在處理民事和解案件,但是律所有了他,忙得開了,也接了一個小的刑事案件。

  不算是太難,是一起诽謗并侮辱罪。

  诽謗罪和侮辱罪的主體,主觀,以及客觀基本相同,不同的點在于犯罪的客觀方面。

  侮辱罪基本表現在可以使用暴力方法和其他手段,對被害人進行嘲弄和辱罵。

  而诽謗罪則必須是捏造有損于他人名譽的事實并加以散布的行為。

  這起小的刑事案件的案由就是一場典型的诽謗并侮辱罪...

  加害者對于被害者進行當面進行侮辱,損害被害人尊嚴。

  而且在私下進行了诽謗,嚴重侵害了他人名譽。

  根據蘇白的指導,許響也在認真處理和準備着這場刑事案件的訴訟。

  不出意外的話,證據确鑿,被害人肯定會勝訴。

  李雪珍在聽到這個案子的時候,很是氣憤,詢問蘇白:

  “蘇律師,這種诽謗他人的,也太過分了吧,咱們萬一遇上了應該辦.?”

  蘇白笑着開口:“萬一遇到了第一時間進行取證,報警處理,不要進行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