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3頁)

  咚咚!

  曹立強敲響了法槌:“現在開庭!”

  伴随着曹立強法槌的落下。

  庭審宣布正式開庭。

  李雪珍的小臉上,也激動個不停,目光一直在陳超和孔浩這兩個人身上徘徊。

  這把陳超和孔浩整的有些沉默…..

  但對方律師也沒有做出來什麼出格的事情。

  他們最後還是沒有多說什麼...隻當做對方是在故意搞他們的心态,沒有将這件事情放在心上,選擇了無視。

  審判台,審判長席位。

  咚咚咚!

  曹立強敲響了法槌:“現在已經開庭,下面針對各方委托人,當事人的信息進行核對,請上訴方陳述出庭人員和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分為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别授權代理。

  兩者之間的區别是,後者可以有權替當事人或者是當事方達成和解,取消訴訟的權利。

  說白點,就是特别授權代理的律師權力大。

  上訴方,也就是蘇白原告方。

  “好的審判長。”

  蘇白微微點頭:“上訴方出庭成員,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委托律師,蘇白,李雪珍,代理權限是特别授權。”

  在蘇白陳述完以後,曹立強低頭看了一眼人員審核資料以後,再次轉向了被訴訟方席位。

  “請被訴訟方委托人陳述出庭人員的身份和代理權限。”

  被訴訟一方安排的雖然說是陳超和孔浩兩個人,但是主要的負責人是陳超。

  面對審判長曹立強的詢問,陳超開口道:“好的審判長。”

  “我方出庭人員有,法務陳超,孔浩,代理權限是特别權限。”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陳述完畢。”

  曹立強核實完人員信息和代理權限以後,微微點頭。

  咚咚咚!

  審判長席位上,曹立強緩緩開口:

  “本案由南山高級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員曹立強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姜紅豔,審判員何永安組成合議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訴訟方與被訴訟對于本案的出庭審判員有疑問可申請回避。”

  “訴訟方和被訴訟方是否申請回避?”

  蘇白:“沒有異議,不申請。”

  陳超:“沒有異議,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