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5頁)

  南山高院的判決書寄到了白君律師事務所,他已經讓李雪珍通知林權和孟曉凡來取了。

  按照時間算,林權和孟曉凡差不多快要到了。

  很快,還沒有到十分鐘時間,林權和孟曉凡就來到了白君律師事務所。

  在李雪珍的引導下,走進了蘇白的辦公室内。

  “蘇律師好...”

  “中午好,蘇律師...”

  林權和孟曉凡兩個人熱情的和蘇白打着招呼。

  蘇白同樣熱情的回應着。

  并安排林權和孟曉凡坐在了自己對面的沙發上。

  在蘇白坐下來以後,李雪珍給幾人各自倒了一杯茶以後,乖巧的坐在了蘇白的身後。

  蘇白将判決書遞到林權的前面:“先前法院郵寄判決書填的地址,填寫的是律所,這是判決書,收好。”

  “好的蘇律師。”

  林權笑着将判決書折疊起來,放進了自己帶過來的包裡面。

  随後又開口道:“蘇律師,先前我給你介紹的那些遊戲工作室的負責人還可以吧,是不是又能接到不少摩擦小企鵝的案子?”

  蘇白笑着點了點頭。

  林權介紹過來的,咨詢的人很熱情,接觸的人也有好幾個,不過目前來說,确定打官司的人沒有。

  畢竟...

  對方是企鵝,律師費大幾十萬,一般人承擔不起這個成本。

  還有就是,他們其中有些人要求包赢!

  拜托!

  再怎麼說,那也是企鵝啊!

  先不說如果自己再打官司會不會讓人家法務部門全面做好準備,就單單從案子裡看。

  有些遊戲工作室做出來的遊戲,都是七抄八抄,縫合起來的。

  你自己都是七抄八抄,縫合起來的抄襲遊戲,去告人家抄襲?

  憑什麼啊?

  人家反手一個反訴,就可能讓原告方不僅僅敗訴,還有可能面臨一定的處罰。

  這種案子,肯定告不赢。

  林權這個案子能赢,隻能說是獨創性,瘋狂消消消市面上完全沒有,所以才能以獨創性進行判定。

  所以在接觸下來以後。

  講明确了情況以後,隻有一家工作室,還願意繼續接觸下去。

  那家工作室的遊戲,的确也是原創,并且在美術,元素上面,企鵝也進行了一定的抄襲,告起來也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