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申請再審,開庭審理了。
蘇白揉了揉眉心,将這件事情通知了李雪珍。
李雪珍在得知以後,小臉欣喜,眼睛一亮:“好的蘇律師!”
PS:求月票。
王明軒這個案子。
再審是向沙都高級法院申請。
蘇白很快就王明軒這個案子中一審判決的問題,提交了相關的材料。
由于這個案件。
本身具有争議性。
再有就是這個案件的本身,存在着很多的問題。
所以在蘇白提交相關的材料證據申請再審以後。
沙都高院方面很快做出來了回應,接受并審理此案。
王明軒二審的申請庭審請求通過。
二審通過以後,法院方面也很快的對于各方發放了傳票。
這個案子蘇白也進行了一定的總結和了解。
王明軒之所以被判的這麼重的原因。
一審中給出來的定罪是:
過失緻人死亡罪。
并且...
産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
沒有預見女方的行為,具有一定的主觀過失。
從而判定:重大過失,頂格處罰。
啧.….
這不扯淡嘛.….
在缺乏強有力證據和絕對的法律條文解釋的前提下,憑借審判成員和檢方控告的主觀因素,怎麼去判定林秀具有恐慌心裡?
再說。
王明軒預見.…
他預見的是什麼?是林秀恐慌還是林秀的危險行為..?
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聯嗎?
這兩件事情在刑法上沒有完全的因果關系!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判罰就完全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