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實際上.…抛開先入為主的主觀意願以後。
以一個清晰的理性思維去思考這個案件。
這個案子最關鍵的一點就在于全安保險法務部門,這些老法棍們對于賀東升以及賀東升母親的言語誘導性。
這個誘導性的大概情況就是,當初在王明軒那個案子當中,公訴人呂紅梅當庭誘導王明軒陳述。
兩者相類似。
抛開具有一定的誘導性,第一點,直接被否認了。
第二點,賀東升同事的表述隻是表達了一個觀點,并沒有直接表述和證實賀東升的主觀。
一審中,第二點的目的是進一步确認何東升的主觀意願,有沒有騙保行為。
實際上抛開第一點的判定,隻有第三點才能夠确認,賀東升的确有故意的主觀意願。
但是5%的幾率倒也不是不可能出現。
如果不是全安保險具有誘導性的詢問。
以第一點為出發點,再結合第二點和第三點,這兩個相對性的主觀意願的話,那麼一審的法院根本不會判定賀東升騙保。
說白了,這個一審案件能夠這麼判定責任全在全安保險的法務身上。
實際上。
李雙軍說的沒錯,他們的确幹涉不了司法流程以及沒有幹涉司法流程。
這些說的的确是實話。
可是李雙軍并沒有将最關鍵的一點說出來,那就是立案和檢方進行的證據調查。
是根據全安保險方面提供的證據去進行查實。
李雙軍分明是在模糊概念,他的确是沒有幹涉司法,但是他相當于提供了誘導性的假證據。
是這個證據本身就有問題,導緻了出現一審判決,判處賀東升有罪的情況。
誘導證實主觀意願,并且進行立案,移交檢方,作為第三方出庭,進一步指控。
你告訴我,你這不是惡意控告?
你這TM不是惡意控告是什麼?
不過想要證明對方是惡意控告,需要一步步慢慢來。
蘇白收回目光,看向了檢方席位。
胡兵看向庭審的材料,點了點頭:
“一審的基本控告是基于以上問題。”
在詢問完檢方以後,蘇白還想要開口,卻被李雙軍舉手打斷。
“審判長,我方認為,訴訟方的陳述帶有太強烈的主觀意願表現,陳述的内容也帶有一定的偏向性,不具有法律上公平公正客觀的事實。”
“訴訟方認為,我方提供的證據具有誘導性,這件事情是沒有經過法院進行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