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2頁)

  已經提醒過了哈。

  李雙軍,你再故意影響庭審秩序,把你驅逐出庭審現場,也沒有任何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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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林木敲響法槌,提醒完李雙軍後,目光掃過庭審現場。

  他作為審判長,審理過的案子大大小小,不下于百場。

  在這百場庭審中,見過了很多庭審律師,想利用小規則,造成對方律師在庭審場上表述不出關鍵性辯訴的情況。

  對于這種情況,他個人是非常不喜歡的。

  庭審上。

  你能表述法律依據就表述法律依據,能夠拿出有利證據就拿出有利證據。

  能使用的合理合法合規的手段就使用合理合法合規的手段。

  對于以上,我絕對不偏袒任何一方。

  可是搞這種小動作。

  在杜林木眼裡,隻有兩個字,不行。

  雖然說,其他審判長不一定是這麼做的,但是他擔任審判長期間,是這樣要求的。

  在他主持的庭審當中,不允許有這種行為。

  咚咚!

  杜林木将先前蘇白的陳述,簡單的進行了總結和提煉出來其中關鍵的問題點以後,看向訴訟方席位上的蘇白緩緩開口。

  “現在請訴訟方繼續陳述。”

  “好的審判長。”

  把握好審判長的性格,蘇白長呼了一口氣,繼續進行陳述:

  “判定我方騙保是基于以上三點,對此檢方也認同。”

  “在這裡,我想請問檢方,如果賀東升的母親和賀東升兩個人都是被全安保險帶有誘導性的提問,從而認定了有騙保的主觀意願,那麼這個證據,是不是就不屬于實質證據了.….?”

  胡兵:“是的,根據刑訴法,第五十二條,不屬于實質證據。”

  “審判長,我想詢問被訴訟方席位的顧斌律師幾個問題。”

  “和本案有着重大關聯。”

  咚咚!

  “申請通過。”

  “訴訟方可以進行提問,不過記得遵循庭審秩序,不得提問,與本案無關的内容,或者是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否則的話,庭審有權終止你的提問。”

  “好的審判長。”

  蘇白看向被訴訟方席位上的顧斌。

  顧斌知道蘇白想要說什麼,目光直直的和蘇白進行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