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5頁)

  理清楚這層關系以後,李雙軍微微點頭:“審判長,我方沒有異議。”

  咚咚咚!

  審判長杜林木繼續開口:“各方針對判定賀東升主觀上并無非法騙取保險金的目的,沒有異議。”

  “那麼庭審辯訴繼續。”

  “現在,針對訴訟方的請求,進一步确認。”

  “訴訟方,你方的訴訟請求是請求全安保險賠償賀東升應有的保險金額。”

  “并。”

  “控訴全安保險對賀東升進行惡意控告,要求對于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賠償賀東升精神損失。”

  “以上是否準确?”

  蘇白:“審判長,我方以上的訴訟請求準确。”

  咚咚咚!

  “好!”

  “确認訴訟方訴訟請求,那麼,對于訴訟請求進行總結。”

  “一:要求全安保險進行應有賠償。”

  “二:控訴全安保險惡意控告并追責追償。”

  “現在對第一點進行辯訴。”

  “訴訟方請你方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

  蘇白微微點了點頭,要求全安保險進行應有的賠償,這一點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有合同。

  并且索賠在應有的範圍之内。

  就算是李雙軍和顧斌這兩個全安保險的法務,針對保險案都有着很深的研究,但是也不可能超脫合同的限制。

  如果保險公司當初能夠确認賀東升依照合同的内容,勝訴不了的話。

  那麼也不可能反手就将賀東升以騙保的名義控訴的上法庭。

  所以說要求保險公司賠償這一點,不會出現任何的問題。

  勝訴是肯定能夠勝訴的。

  “審判長,根據我方提供的合同材料證據已經表明。”

  “第一,我方屬于人身意外,符合合同内容的規定。”

  “第二,我方人身意外造成永久性傷殘的時間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内,也就是說我方沒有超期。”

  “第三,我方申請的賠償都在提交的合同材料内,沒有超出合理的範圍。”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說完,蘇白平淡的看上被訴訟方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