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和在聽完蘇白的陳述,沉思了數秒。
咚咚咚!
敲響法槌。
“現在請南都銀行委托代理人進行辯訴。”
壓力給到徐志強這邊。
徐志強望着自己面前的庭審材料,幹脆将其放在了一邊。
蘇白的這一連串質問。
主要的就是突出一個問題,從利益的共同點,來将南都銀行違規發放監管資金和房産爛尾綁定在一起。
針對于這一點.….
徐志強深吸了一口氣開口:“我想請問原告訴訟代理人。”
“你方的質問,所依據的法律規定是我方因為獲得了高昂的利息,對于監管資金不到位,所以需要進行賠償是嗎?”
蘇白:???
這個徐志強,這是在給自己挖坑呢。
什麼叫做獲得了高昂的利息?對監管資金的不到位,所以進行賠償。
?!??
蘇白平淡了看了一眼徐志強,緊接着繼續開口。
“并不是.….”
“我方認定的關系是,南都銀行方面對于資金監管的違規操作,以及監管的不到位,導緻了爛尾樓的發生,而不是獲得了高昂的利息,對于監管資金的不到位。”
“換個意思就是,房産商挪用資金,南都銀行對于資金方面有着監管的責任問題。
在房地産挪用資金的情況下,南都銀行方面不僅沒有盡到監管的責任,而且還違規發放監管資金,造成了爛尾,所以需要付一定的連帶責任。”
說白了。
高昂的利息和監管資金的違規操作,隻是讓南都銀行進一步的負有責任。
而不是這個辨點的主要辯訴。
主要還是讓其産生連帶責任的關系。
徐志強的這句話,明顯的是在挖坑。
高昂的利息和監管違規沒有必要的聯系性。
如果從這方面進行辯訴的話,到時候銀行直接來一句臨時工,把責任推給個人。
會很麻煩。
等同于偏離了這場庭審的主要矛盾點。
推給臨時工,想的倒是挺美!
緊接着,徐志強繼續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