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
最高院外。
幾名檢察的執法人員來到最高院。
出示完南都檢察部門的相關材料後來到了庭審場外。
其中一人開口:“現在是休庭階段,要不要進去把人抓了?”
“不用吧.…等判決結果出來以後再抓,畢竟這是在北都最高院,咱們是異地執法,直接進去抓人的話,說不過去。”
“該聯系的都已經聯系好了,等到判決結果出來以後直接進去把人抓了,避免出現意外。”
“行吧.….不過這個葉正歡涉及到的問題太多了,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和立案出示的證據,咱們順藤摸瓜,竟然找到了大幾千萬的隐匿資産和轉移資産。”
“就光這些咱們還都沒有查找完整,如果全部都找出來了,提起公訴的話,得判多少年?”
“虛假破産,妨礙清算,兩個加一起,肯定能判不少年.…這還是在那個葉正歡找了頂鍋的人的判決處罰下…”
“南建地産相關的人抓了不少,可能還會有其他罪行疊加在一起.…到時候就要看執行部門那邊的審問情況了。”
“但肯定不低于三年。”
“嗯!”
其中一名檢察人員點了點頭,幾人就站在庭審場外等待着開庭宣判後,将葉正歡帶走調查。
沒錯.…
這件事情就是蘇白進行舉報的,他先前就早早的向相關部門提起了監察審查。
所以.…在南建地産進入破産程序後被勒令叫停。
想要調查一個地産公司的财務,隐匿财産和轉移資産的情況是非常複雜的。
單單僅憑借着個人的能力,的确難以做到,并且最高院方面已經确認了開庭的時間。
想要在此之前收集到證據,再進行提交補充訴訟的話,根本不可能。
而且這還是一個公訴案,需要檢方進行公訴的控告。
所以在最高院的這場庭審中,肯定拿不下葉正歡。
拿不下就不送人進去了嗎?
不可能!
拿不下就換種方式,直接進行立案控告,抓人,公訴。
蘇白作為頂尖的律師,早就摸透了公司隐藏财産和轉移财産的方式。
檢察院通過蘇白提供的證據和線索,對于南建地産進行了調查。
這不.….
調查出來了惡意破産侵害債權人利息,隐匿巨額資産,妨礙清算.…等一系列問題。
直接辦理好相關的材料過來抓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