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錢是不可能賠錢的!
和蘇白想象的一樣,但又有一些不一樣,調解員直接開口:
“被告.…原告這邊的話是向你索賠40萬元,包括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用以及後續的治療費用。”
“你這邊的話,能不能接受這個40萬元的賠償?如果不能接受的話,最低能接受多少賠償?二十萬行不行?”
“人家老人家不容易,各退一步行不行?”
蘇白:????
不是,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啊?什麼叫做我們能夠接受多少的賠償?
你是在逗我嗎?
調解是站在雙方的訴求之上進行調解的。
原告也就是陳美霞,想要讓張大虎賠錢。
但是張大虎不願意。
調解員根據證據來劃分責任,像這種對方沒有明顯證據的一般來說,最多說給個幾千塊錢了事。
因為法院方面不想弄得那麼難纏,可能會讓當事人吃點小虧。
但是.…
這個調解員就TM離譜了。
什麼叫做對方索賠40萬元,接受最低的賠償額度是多少,20萬元行不行?
你這叫調解嗎?
蘇白微微皺了皺眉開口:
“對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陳美霞是被張大虎推倒的,所以我們拒絕任何賠償.…”
“同時.…我方還要求對方将我方已經交過的醫療費用全部退還給我方,對我方進行公開的道歉.…”
“要不然的話,我們将會在庭審上提出來,針對對方的控訴.…”
蘇白在将民事方面的訴訟陳述完畢,目光緊鎖在調解員身上。
“另外.…”
“調解員,我們認為調解應該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面進行出發,而不是一開始對方要賠多少,我們的心裡接受賠多少就該賠多少。”
“我方認為調解員沒有做到公平公正的進行調解。”
“對方身為老年人的确在身體上是弱勢方,但這不是偏袒對方的依據。
對方既然不能夠拿出來我方推倒陳美霞的證據,我們憑什麼要賠他們錢?”
“别說對方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我方推倒了陳美霞。
就算是有證據,那麼在法院沒有進行判決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判定一方有罪。”
“調解員,你剛才的意思是指張大虎推倒了陳美霞,因而有罪,所以需要承擔20萬元的賠償責任嗎?”
“我請調解員注意你的言辭,因為你的言辭代表着法院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