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第9頁)

  庭審場上,訴訟相關人員全體起立。

  三位合議庭成員走上庭審台,站在庭審台上。

  書記員:“審判長,人員都已到場,可以開庭。”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開庭!”

  “請坐下。”

  唰唰唰,庭審現場的衆人紛紛落座。

  審判台席位上,錢偉環視了一圈,目光稍稍停留在陳美霞身上一瞬間便挪移開了。

  随後,低頭看了眼訴訟材料。

  關于這個扶人案,錢偉對于這個案子的大緻過程了解過。

  因為先前有好友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所以他特意對這個案子稍微上了一點心。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

  在他看來,怎麼判都可以。

  并且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對于判決。

  錢偉在心裡面也已經有了想法。

  這種證據不充分的民訴案件,他作為審判長的時候判定的不少。

  甚至于關于這個案子的訴訟變數,他都已經大緻的猜到了。

  在他心裡面,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在翻閱訴訟材料,理清思路以後,錢偉看了一眼原告席位,開口:

  “好了,現在已經開庭。”

  錢偉翻了翻訴訟材料:

  “原被告雙方開始陳述信息身份和代理權限,進行核對。”

  “原告,請你方開始陳述出庭人員身份信息,還有訴訟代理權限。”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

  這個案子對他來說,不算是什麼大案子。

  雖然說蕭峰隻是南都一家一流律所中等水平的民事訴訟律師。

  但在一般的民事訴訟中。

  主要依靠的是訴訟的方式和争辯的角度,判決的傾向性在于合議庭與審判長。

  民事訴訟中,所依據的是證據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