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陳美霞的控告,檢方的攻擊也很淩厲。
對此蘇白也沒有太多的參與發言。
關于這場訴訟。
檢方對李木的建議量刑是一年六個月,對于陳美霞的建議量刑是六個月。
在法庭陳述階段。
陳美霞和李木的訴訟律師,以陳美霞的年齡和李木所犯罪行的具體情況進行了減刑的陳述。
各方陳述完畢後。
法庭方面宣布了判決的結果。
“一:确認李木犯罪事實,判處李木一年零六個月。”
“二:确認陳美霞犯罪事實,判處陳美霞三個月拘役,但考慮到陳美霞的年齡問題,做緩刑處理。”
在法庭法錘落下以後,宣告審判結果結束。
陳美霞坐在被告方席位上,望着自己的三兒子臉色蒼白。
心裡的滋味很不好受,于是用力敲擊着桌子。
“判決我不接受,所有事情都是我做的,為什麼要判我兒子!”
“我兒子可是跟你們一樣的,都是在相關部門工作的,你們就看在有關系一場的份上,少判點行不行?”
“就判的和我一樣就行了,三個月拘役,再判個緩刑行不行?”
審判台席位上,餘年搖了搖頭,他要真的根據人情世故來判,真的聽了陳美霞的下一個進去的就是他了。
“判決是根據罪名和犯罪的嚴重程度進行判刑的,不是根據人情世故來的,如果被告方認為判決有任何問題的話,可以提起再審或者是監察的程序。”
“合議庭方面對于判決達成共識,認定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被告方當事人請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現在庭審已經結束,請接受判決。”
說完合議庭成員離開了庭審現場。
而陳美霞隻是完全接受不了這個判決結果。
最關鍵的還是他兒子的前程沒了!
于是開始耍無賴,鬧庭審現場。
“為什麼不行啊?你給我說句話,你告訴我為什麼不行!”
“我不管,就是行。”
說着這些的時候,陳美霞還站起身想要朝合議庭成員離開了方向追過去。
隻是.…
庭審的法警對于這種場面見的多了,對此早有準備。
可不慣着任何人。
一時間就将陳美霞控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