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王媛在明知道吳國興有犯罪行為和意圖的時候。”
“為什麼不報警?”
“為什麼第一時間聯系的是方智慧,而不是告訴執法方,通知執法人員過來處理這種複雜的情況?”
“再有。”
“通過被告方訴訟代理律師的描述,當時王媛在案發結束後十分鐘内都沒有對方智慧進行查看,是因為産生了應激的反應。”
“那麼是産生了什麼樣的應激反應,才能導緻王媛忘記撥打報警電話和救護電話?”
“在這十分鐘的時間内,王媛在做什麼?”
“是真的在應激情況下做出的不理智和不客觀的行為嗎?”
“按照一個正常人的思維,就算是在應激的情況下,不應該是先撥打救護電話或者是先撥打報警電話嗎?”
“為什麼在處于一個安全的狀态下,十分鐘内都沒有進行這些事項?”
“這一點并不符合普通人的應激反應。”
“請被告方針對這幾點進行解答。”
“審判長,我方補充完畢。”
蘇白的補充,是完完整整的将所有的情況,從主觀到客觀再到法律上的刑事因果關系,都描述的很清楚。
同時還補充了幾個問題。
這幾個問題都是對于被告方訴訟律師魏浩針對王媛的主觀陳述,進行反駁的。
但是蘇白并沒有将其質問出來,而是将問題抛給了被告方,讓對方通過回答這幾個問題來從客觀的角度去駁回對方的主觀。
你解釋王媛的主觀是某某某,但是為什麼這不符合客觀的因素?
你解釋不了。
那麼你怎麼證明你當時的主觀是這麼想的,而不是後面為了逃避刑事責任而刻意說出來的?
雖然我沒有證據證明你的主觀是什麼。
但是我從客觀的角度去反駁你了。
你回答不上來,或者是回答不符合問題的,那麼,審判長就不會采取你說的主觀,而是通過其他的客觀事實依據去判定你主觀。
這才是蘇白詢問的目的。
在蘇白陳述完畢以後。
審判台席位上,關于蘇白的陳述,審判長周廣宇進行了大緻的整理,緊接着在整理完成後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針對訴訟方提出來的疑問,下面針對其中幾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對于被告方當事人進行詢問。”
“請問被告方當事人準備好了嗎?”
王媛擡頭看向審判長,表情有些緊張,但還是點了點頭:“審判長,我準備好了。”
“嗯!”
“那麼現在開始對你進行詢問,不過在詢問之前需要對你進行提醒,如果說你有意隐瞞或者是虛構事實,對于庭審判決造成重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