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安和張夢兩個人作為檢察人員,對于這個案子經過了長時間的調查和走訪。
認定了相關的事實條例。
關于陳斌的推薦刑期也是兩個人進行主導的。
另外的就是,受害人一方。
受害人有兩名,分别是李飛和徐冰,這兩名人員家屬各自請來委托律師打官司。
對于李飛和許冰的家屬,蘇白聽何麗娟說過。
何麗娟曾經私底下想要找李飛和徐冰的家屬人員簽諒解書。
李飛和徐冰的家屬人員,也同意了私下進行調解。
但是讓何麗娟沒有想到的是,這兩名死亡受害人的家屬。
好像是商量好了一樣,張嘴開口就是一人200萬的調解費。
要不然的話就絕對不接受私下的調解,不出具相應的諒解書。
可是何麗娟真的拿不出來錢了。
苦苦哀求,說給對方打借條,以後絕對會償還,但是對方堅決不同意,必須要一人200萬現金,少一分錢都不行。
無奈之下.…
相關的諒解書一直遲遲沒有拿到。
.….
核實信息完畢,宋遠輝敲響法錘環視了一周後緩緩開口:
“身份信息核實确認,沒有疑問。”
“下面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案由,由檢方作為起訴犯罪嫌疑人陳斌,犯故意殺人罪,造成兩人死亡,三人重傷。”
“申請法院進行裁判。”
“案由是否屬實?”
檢方呂安在聽到審判長的問話以後,點了點頭:
“審判長,案由屬實。”
“确定案由屬實。”
“本案由北都中級法院審理,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宋遠輝,審判員史家明,孟浩組成。”
“針對合議庭成員,各方是否申請回避?”
呂安:“不申請回避。”
蘇白:“不申請回避。”
受害方訴訟代理律師:“不申請回避。”
“各方不申請回避,那麼開始進行庭審的下一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