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10頁)

  畢竟李飛當時站在門口呢,沒有進入陳斌家裡面,當然不屬于非法入侵住宅。

  謝亮等人“沒有證據”,隻能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合法合規,完全沒有任何的毛病。

  也就是說,在規章制度的規則内,利用規章制度,合理合法。

  在蔣東林陳述的這個過程當中。

  當時謝亮到場,沒有看到李飛進了陳斌家裡面。

  所以從主觀上默認,李飛等人沒有非法侵入陳斌家裡面。

  即,不能預見陳斌和何麗娟的危險,不構成玩忽職守。

  啧啧...

  牛啊!

  所以這是事先通過氣,不想留下任何的把柄吧?

  對于謝亮的行為,蘇白算是看出來了。

  這叫什麼?

  “合理規避。”

  啧啧.…

  6到飛起!

  .….….

  審判場上,宋遠輝在聽完被告方當事人的陳述,看向蘇白繼續開口:

  “被告方陳述完畢,請問控告方有沒有需要繼續補充的.….?”

  “有的審判長。”

  蘇白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方針對于被告方的陳述有疑問。”

  “請陳述。”

  “好的。”

  聽到宋遠輝的話,蘇白點了點頭:“審判長。”

  “根據檢方提交的資料和口供,在謝亮了解到讨債的這個情況的時候,在趕往陳斌家的時間點,有過和讨債的老闆,進行過電話交流。”

  “這個電話交流的内容是什麼?”

  “為什麼會有這麼一個電話交流?”

  “再有,根據我方當事人陳斌的口供,李飛在謝亮等人沒有趕來的時間點,是在陳斌的家裡面的。”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