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在檢方的陳述當中,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是進行了職權上面的濫用。”
“但是,抓捕應該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能夠叫做職權上面的濫用嗎?”
“我想這不能夠吧。”
“話說回來,檢方為什麼憑借以上幾點,就對我的兩位委托人妄加定義,認為他們兩人是濫用職權?”
“他們兩個人收受禮物了嗎?”
“檢方的調查,發現兩個人有職權濫用的目的嗎?”
“換句話說,檢方認為,兩個人職權濫用的重要直接證據是什麼?”
“基于以上幾點,可以清楚的發現,我方當事人并不是職權上的濫用,而是行為不當,造成了一定的後果,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影響。”
“我想申請,檢方撤銷對我方的控告,因為檢方對我方控告的罪名完全的不成立。”
.….
林深的陳述完全圍繞着“職權”。
根據對于職權的定義來闡述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的情況,是不是職權的濫用。
在這一點上,林深的闡述,不管有沒有法律上的效益。
但是!
在庭審直播上的效果非常的好。
曹雪平靜的看着林深,還沒來得及說話反駁,蘇白就舉手示意進行補充。
法錘敲響,得到了審判長的同意後,蘇白開始進行陳述。
“我不認同被告方委托律師的觀點。”
在蘇白看來,林深的闡述,完全是從側面進行陳述的。
為什麼這麼說?
林深隻從職能的觀點來闡述,可是并沒有從其他方面進行陳述。
其中最關鍵的一點也沒有講——是誰讓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前往外省的?
這一點方世軍和馮向沒有說吧?
就沖着這一點方世軍和馮向沒有講,那麼就已經說明了,兩人就是這次的主犯。
安藥集團立案了。
對,沒錯,是進行立案了。
但是這和你的職權有關系嗎?
并沒有關系。
進行立案了,你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執法,這屬于正常流程,屬于合規行為,這才是屬于你的職權。
但是你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執法,這不是已經超過了你自身的職權嗎?
職權濫用也屬于這一方面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