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想回答,是因為我也不知道那個木棍和林棟身上的傷痕是怎麼來。”
“但是!”
“針對我的控告,我認為這完全都是對我的污蔑。”
“沒有實質性的證明能夠說我和林棟發生了争吵,證明我教唆徐峰等人對林棟進行毆打。”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法可依的。”
“徐峰等人可能是因為我的身份,故意對我進行打擊,報複,對我進行污蔑!”
“這完完全全是針對我的一場污告!”
“找不到物證,憑什麼定我的罪?”
“你們檢方和法院還講不講道理了?”
“這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嗎?”
啧啧.….
不是,現在都開始這麼不講道理了嗎?
非要拿出來物證才能證明你有罪是吧?
其他直接性證明不行?
故意不回答這個問題,并且還反咬一口試圖證明自己的“清白”。
你怎麼不回答剛才我問的那些關鍵性問題?
是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還是不敢回答?
老油條了屬于是。
蘇白在心中默念。
審判台席位上,王雷:.….
不講道理的人是誰?
.….…
與此同時。
庭審直播間内,也有一些關注此案件,但是不是太懂法的人開口詢問。
“這個案子缺少物證,是不是就不能判呀?”
“我看被告方說的挺有道理的,萬一是誣陷怎麼辦?”
“有沒有大佬能夠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咳咳.…我算是一直關注蘇律師,也是一個小有經驗的法律愛好者。”
“大緻的講一講,大家不要笑話,有什麼問題大家都可以指出來。”
“我認為不講道理的是,這個被告方吧?”
“雖然說沒有“木棍”這個物證,但是林棟的死亡是結果,再加上徐峰等人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