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第9頁)

  為什麼?

  因為這涉及到每個人對于法律權益平等的獲益。

  庭審直播的彈幕一分鐘高達數千。

  “對呀,我艹!這個問題算是問到點子上了!突然回想起來,當初這場訴訟最開始的時候,還是蘇律師發表了對于這個案子的解析,才讓相關部門介入進行屍檢的。”

  “要不是蘇律師發短視頻。林棟的家人說不定還真做不了屍檢!那麼到那時候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合着林棟這個案子就成了錯案了?導緻徐峰等三名殺人兇手逍遙法外?”

  “還想讓徐峰等幾名殺人兇手逍遙法外多少年?!”

  “艹!如果按照這種說法的話,蘇律師說的還真的很對!當時沒有媒體的介入,還真的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要知道,當時是由于輿論的壓力,才有後續的事情發生,如果說這個案子換個人來,可能關注度就沒有那麼大,沒有那麼大的話,這個案子是不是就完了?”

  “普通律師面對這種情況,就算是知道,可是也沒有半點能力的。”

  “CTM!我不是說蘇律師哈,我隻是情緒有點激動,覺得蘇律師說的太對了,問題問的太關鍵。

  如果不是有故意性的話,那麼,為什麼在一開始的時候不主動公布林棟的死因,而是要選擇進行隐瞞。

  如果要進行隐瞞的話,那麼徐峰等三人是不是就相當于逃脫了罪行?”

  “這麼一來的話,是不是相當于方唐和董冰兩人涉嫌到了故意性,或者說後面還有什麼其他的情況?”

  “對啊!我也是這麼理解的,我覺得這個案子離譜的點就是在這裡!”

  .….

  庭審場外,不少人覺得這個案子顯得有點離譜,尤其是在蘇白進行問詢過後。

  面對蘇白的這一詢問,王雷作為審判長,也微微愣了一下,看了一眼訴訟材料。

  按照蘇白的觀點來看。

  如果不存在故意性,那麼就不必隐藏事實。

  這是從事情的結果來側證主觀。

  方唐你說你沒有故意的主觀性,那麼,以事情的結果來講,你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将事情公之于衆?

  甚至是為了掩蓋自己的行為過失和主觀故意,進行僞證來幫助徐峰等人逃脫罪名。

  最重要的是最後一點,也是最關鍵的一點!

  在刑事訴訟中,方唐等人的行為,涉及到刑事上的因果關系,完全可以看成是主犯!

  蘇白陳述完這些,已經不是方唐和董冰兩個人的過失犯罪。

  而是兩個人的故意隐瞞達成的故意犯罪!

  咚咚!

  王雷看向方唐和董冰:“被告方當事人有沒有什麼要陳述的?”

  陳述?

  方唐現在腦子裡是一團麻糊,蘇白詢問的這幾個問題太犀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