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逃避自身的責任而放縱更大的罪行,造成的結果是你們心中當初所期待的嗎?”
“我不知道被告方兩人有沒有針對自己的過錯和責任問題進行過懊悔,但是從評審上面的具體情況來看,我絲毫感受不到兩人對于自己渎職出現錯誤的認罪認罰的态度。”
“在法律中,生命權為第一權益,林棟的生命權益沒有得到保障,在死亡後的法律權益,也由于被告方的掩蓋而差點丢失掉屬于這最後的法律權益。”
“群衆的輿論從來不是指責,而是監督。”
“被告方當事人在法庭上的陳述,不是進行法律意義上的辯訴,是為了逃脫自己的罪行,進行的最後的,沒有辦法且不甘心的發出自己的聲音。”
“這種聲音并不受法律的保護,隻是在陳述着自己的不甘心。”
“到了此時此刻,被告方當事人依舊沒有任何的悔改,丢失了自我的初心,拒不接受法律的審判。”
“請審判長考慮到這一點,進行重判!”
陳述完成。
蘇白笑着看向公訴人席位李笑榮。
李笑榮的這段陳述,很簡潔,但是很振奮人心,隻不過有些話說的很保守了。
在國内,生命權為法律第一權益。
李雄和林明,試圖通過自己的職權來掩蓋自己的責任,和方唐等人的罪行。
而讓林棟,喪失了自身的法律權益。
這一點說的非常好!
不僅僅是蘇白這麼認為,本次為庭審直播,觀看每次庭審的衆多觀衆同樣是這麼認為。
“公訴人的表達太好了,說的太對了,刑法總則中的立法宗旨和第四條說的非常的清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律平等,不分369等!”
“李雄等人隻是因為想掩蓋自己的責任問題,就讓林棟失去了刑法人人平等的這一條準則。”
“憑什麼呀?”
“我覺得就應該嚴判重判,從重進行判處!”
“對的,能夠清楚的感覺到,公訴人說的太好了,完全說到心坎裡了。”
“說的好,這種檢方,這種公訴人為受害人争取自己的權利,真的很合格!”
“.….”
評論區中大部分都是贊揚。
法庭陳述環節結束,李雄和林明兩個人,數罪并判。
最終,兩人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半。
判決完成。
可以肉眼的看到李雄和林明兩個人的心氣唰的一下沒了。
不知道是不是面對判決的無力改變,或者是李笑榮的陳述觸及到了李雄和林明兩個人的内心。
在判決結果結束的那一刻,審判長詢問李雄服不服從判決,李雄目光呆滞的開口:“我服從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