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第2頁)

  根據目前的情況看.…

  審查階段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具體判幾年的話,還是要看相關的監察部門人員收集到的罪行證據了。

  這一次庭審,馬橋,王歡和李默三名合議庭成員的确是沒有進行判決,不構成渎職罪。

  但是根據這三人的表現,他們在以前難道說沒有過這種情況嗎?

  以前肯定有!

  監察部門也肯定能調查的出來。

  這也算是為重市的司法環境盡了一份力。

  另外.…

  在這一段時間裡,蘇白還了解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萬利有限公司之所以會因為肖海博幫助夏光明打官司勝訴了,想要把肖海博送進去。

  主要的原因是….在這場官司勝訴以後,其他的被害人也找到了肖海博,想要讓肖海博代理他們的案件。

  萬利有限公司怕事情鬧大了,整出來太多的問題。

  并且涉及到的金額太高。

  于是乎.…

  就想要把肖海博整進去來平息這件事情,這就是事情的大概經過。

  但事實上,對方沒有整進去.…

  面對這種情況,蘇白詢問過肖海博的意見,肖海博的意見是——

  他想整我?

  行行行,來來來!

  我偏要頭鐵跟他對着幹!

  TMD弄我,我非要把他弄進去!

  于是,蘇白借助白君律師事務所短視頻的推廣力,以及自己個人賬号的推廣力。

  找到了将近30名涉及到萬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資的人員以及相關的證據。

  來了一場集體訴訟。

  由于這場集體訴訟涉及的金額相對來說比較大,案情相對來說較為複雜,案件受到了重市的高度重視。

  由重市高級法院進行審理和審查。

  重市高級法院屬于省級法院。

  萬利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在秀水區有一定的話語權可以受到一些地域保護,但是面對省級法院是插不上任何話的。

  尤其是這種大案要案,法院方就算是有一定的偏袒性,也不敢太過于偏袒。

  就像是在肖海博的案子當中,法院方在庭審上偏袒性很明顯,但是在判決的時候根本不敢判,肖海博有罪。

  以上是同理。

  在案件開庭時,肖海博已經恢複了律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