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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這場庭審上面審判長關東風駁回的内容而言。
沒有什麼大問題。
在庭審上。
出示相關證據,才能指定程序違法。
蘇白剛才的陳述其實是在暗示又或者說明示——孟子義的口供和相關證詞以及指認現場等情況。
并不是出于他的主觀意願而進行的。
而是遭受到了逼迫行為。
另外.…看守所的犯人在毆打孟子義的時候,還有可能遭受到了其他人的指示。
隻是.…
關于這方面,蘇白并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表明這些情況。
所以遭到了審判長的拒絕。
遭到拒絕也正常,不過,從審判長的視角來看。
審判長還是傾向于孟子義有着重大的犯罪嫌疑。
所以審判長在針對于孟子義遭到其他犯人毆打逼供的情況方面,并不太相信,或者說不太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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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審判長的再次詢問,蘇白繼續開口:“審判長,我方還有其他需要陳述的。”
關東風作為審判長,在聽到蘇白的話以後,臉上露出了一絲的不耐煩,不過很快就平靜了下來。
這個案子他看過了,針對孟子義的判決,基本上不存在其他問題。
讓他不耐煩的是——蘇白一直在庭審上,指正程序錯誤或者違法行為。
對于蘇白,他也了解一些,國内的頂尖刑事律師。
這種頂尖律師,他以前辦案子的時候也遇到過。
對于這種頂尖律師,他知道對方想做什麼,也喜歡做什麼。
最想做和最喜歡做的就是在庭審場上指出程序錯誤或程序違法。
或者是和審判長合議庭進行激烈的争吵,來給委托人演一演看一看。
不管接下來的判決,拿着律師費用,拍拍屁股走人。
他不知道蘇白是不是這種律師。
但是根據剛才的陳述方面,他反駁對方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
對于蘇白接下來的陳述,關東風大緻能猜到。
又是指出程序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