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
造成了執法人員何平的死亡,是既定的事實。
關于這一點,還是需要進一步去讨論,對于何平是屬于故意傷害,還是屬于防衛行為。
畢竟.…
審判長進行判定的很巧妙,隻判定了何平在當時的情況,不屬于行使執法權利。
但是卻沒有說,當時何平是在實施不法侵害。
另外一邊。
蔡萬強對于這個判定,同樣沒有什麼好說的。
法院方面判定的是,何平在當時,不是在行使執法權。
這不肯定的嗎?
如果說是判定在行使執法權,那麼不就是說執法者可以随意的毆打他人了嗎?
法院方面的判決是非常嚴謹的,肯定不能這麼進行判定。
從這一點判定,也能看的出來,法院方面是傾向于當時的何平等人的行為,是在行使着不法侵害的。
現在的主要關鍵點是在什麼地方?
主要觀點是周立,是否是進行故意傷害,還是其他情況。
蔡萬強揉了揉眉心,還沒有開口,進一步的進行陳述。
控告方席位上,夏甯靜扭過頭問了一句:“李律師,這麼判定的話,那個周立是不是可能不會被判死刑了?”
“嗯,很有可能。”
在聽到這句話後,夏甯靜頓時站起身。
“審判長,你還沒有問控告方有沒有異議呢.…”
“我方有異議。”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那個被告人周立,可是把我老公活生生的捅死了,我老公還是城管專門管着他的。”
“我接受不了這個判定.…”
“憑什麼要判定傾向周立這個被告人?”
審判台席位上,林友平望着控告方席位上的夏甯靜平靜開口。
“請控告方當事人安靜下來。”
“判定的關鍵,是在于證據,和各種因素所造成的情況。”
“殺人償命也需要分多種情況.…”
“還請控告方委托律師能夠安撫好控方委托人的情緒,并且向其解釋相關的法律條款。”
“如果再這麼繼續影響庭審,那麼,法院方依照審判權可以請控告方當事人離開庭審現場。”
“好的審判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