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第3頁)

  “至少70萬的諒解費!”

  “少了一分錢,我都不願意進行諒解!”

  夏甯靜在錢這一方面顯得有些蠻橫。

  最後,法院方面也沒有什麼辦法,既然夏甯靜不願意達成諒解,那肯定按照不達成諒解的情況進行判決。

  發放給各方的判決書上,關于如何進行判定認定的方式,方法及相關的刑期等内容描述的很詳細。

  “.….”

  “本案當中,何平在明知道周立持刀的情況下,仍然對于周立進行了攻擊行為,由此默認何平的主觀故意攻擊性。”

  “由于周立在先前遭受到了何平等人的群毆,對其保持着一定的理智,以及不法侵害。”

  “在取刀的過程中,不法侵害停止,但是由于何平的繼續攻擊(給了周立一拳)。”

  “在客觀條件下,認定為不法侵害繼續。”

  “即,達成了周立的防衛行為。”

  “周立的防衛行為結果造成了何平的死亡,達到了防衛過當,并且情節嚴重的程度。”

  “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性,判決周立四年六個月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

  望着判決書的内容,蘇白笑了笑。

  不得不說,林友平作為審判長判的非常具有人性化。

  防衛過當緻人死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其是涉及到了相關的執法人員,不管怎麼說都是一起惡性事件。

  判決四年有期徒刑,算得上是判定過期緩刑一年,也是考慮到了周立家裡面的因素。

  并且.…

  這個判定考慮到了沒有得到諒解的情況。

  怎麼說,林友平作為審判長考慮的的确周到和全面。

  判決書上寫的也非常的細緻,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

  站在被告方的角度上,這個判決是好的。

  可是站在夏甯靜的角度上,她認為這個判決絕對是審判長收黑錢了!

  夏甯靜急忙聯系了李雄:“李律師,這個判決書你應該看過了吧?”

  “我覺得這個審判長很有可能收對方錢了。”

  “咱們去舉報!”

  李雄:???

  你沒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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