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情況還是需要更加詳細的内容來進行确定。
.…
不過.…檢方的工作量又增加了不少。
主要是涉及到了耿浩的相關罪名和相關問題。
而耿浩在庭審結束後就有預感,自己可能會受到處罰。
畢竟.…
當初自己的确做錯了。
所以,在面對檢方的詢問。
耿浩沒有任何的隐瞞,該坦白事實坦白事實,該交代問題交代問題。
畢竟.…
他非常清楚自己做的事情的确是涉嫌到違法犯罪了。
繼續狡辯或者是抗拒沒有任何的意義。
同時。
他也清楚自己的行為隻是構成了一個渎職罪中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如果.…進行抗拒,隻會讓自己的判決更接近于頂格判決。
倒不如直接坦白,還能減免一些刑期。
.….
另外。
由于當初是吳業,請自己的老朋友幫忙。
所以吳業也涉及到了妨礙訴訟罪。
被帶走調查。
.….
别墅區内。
李晴有一絲的慌亂。
不是,這個案子怎麼就能發展到這種情況呢?!
原本進行延期審理,最多是補充一下相關的證據,可是現在把自己丈夫給補充進去了?!
李晴隻好求助律師:“孫律師.…這個案子現在補充證據調查到了四年前。”
“我老公讓他朋友幫忙攔一下的事情.…”
“孫律師,現在我老公被抓了.…我兒子那邊.…”
“孫律師.…這件事情該怎麼辦啊?”
對于現在的情況,李晴一時之間也失去了主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