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說判無罪,應該是當庭釋放,可是小昊怎麼沒出來?”
“是不是還在走流程?需要等幾天時間?”
面對李晴的再三詢問,孫石岩長歎了口氣:“這個案子.…”
“檢方補充的證據對于咱們這一方非常的不利,我已經盡力了。”
“可是.…”
“這個案子在庭審期間,公訴人和審判長一直站在控告方那邊,有很強烈的傾向性。”
“你也知道,這種案子如果審判長要判的話,我也沒辦法.…”
“你能明白嗎?”
孫石岩将責任全部推給了檢方和審判長,完全撇清了自己的關系。
李晴沒有開口,沉默了幾秒,又緊接着追問:
“審判長和公訴人都站在對面,那我家小昊被判了幾年?”
“十年。”
“十年?!”
李晴臉上有些驚愕,緊接着一股子潑婦的氣息從身上浮現,臉上顯得有些猙獰。
“十年有期徒刑,他們怎麼判的那麼狠?!”
“孫律師,那個什麼蘇白還有張翠是不是給審判長塞錢了?”
“要不然怎麼可能判的那麼重!”
孫石岩搖頭:“這個我不清楚,但是在庭審場上,的确是這種情況。”
孫石岩的話,完全的将李晴給誤導了。
怎麼說呢.…
像孫石岩這種律師,在庭審場上表現的好是自己的能力。
在庭審場上表現的不好,敗訴了,可能把鍋全部推給審判長和法院。
完全摘除自己的問題,并且不将真實的情況告訴自己的委托人。
這種律師在律師圈中存在的不在少數。
目的是什麼?
目的就是讓委托人覺得自己作為律師打官司水平不錯。
敗訴了全怪審判長和公訴人。
好多拿律師費。
孫石岩的這種做法無疑是這種行為。
并且在言語上,對于李晴産生了極大的誤導。
這也讓李晴更加堅定了,這一次庭審的審判長就是拿錢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