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
到了第18天的時候,筆迹的鑒定結果出來了。
鑒定機構直接将鑒定結果報告發送到了蘇白的郵箱内。
鑒定結果顯示——認定簽字的筆迹部分,不是同一人。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當初在認罪書上,姜偉的簽字,不是自己簽的。
而是他人代簽!
完全屬于非法證據!
.….
在看到鑒定結果報告後,蘇白笑了笑。
僞造的筆迹?
這種非法證據,隻要提交到了省檢。
這個案子應該就沒有什麼其他問題了吧?
到時候.…隻需要參加一下庭審,案件基本上就能翻案了。
想到這裡。
蘇白把李雪珍叫進辦公室:“筆迹的鑒定結果已經出來了.…”
“屬于僞造!”
李雪珍小臉滿是笑意:“蘇律師,筆記屬于僞造。”
“那麼這個案子的突破口就有了!”
“嗯!”
蘇白笑了笑:“收拾一下,準備去一趟平原省檢。”
“這個案子,基本上就可以進行推進了。”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笑着點了點頭。
在得到鑒定結果後,剩下的時間就簡單了呀!
很快.…蘇白就帶着相關的鑒定報告。
和其他材料,前往省檢提交了相關的申訴材料!
.….
與此同時。
省檢方面,在接受到蘇白提交的相關申訴材料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