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第2頁)

  公訴人席位上的徐波就是當初姜偉這個案件審理了檢察官。

  蘇白聽姜偉描述過,徐波在當初作為公訴人,檢察人員。

  對于這個案子采取的是很激進的行為,怎麼說呢。

  有些證據的控告都是徐波提出來的。

  他不知道為什麼徐波還能出現在再審的程序當中。

  因為按照回避原則,徐波應該在重審的程序中自動回避!

  這種不自動回避的行為,是想讓他在庭審上當庭提出回避嗎?

  不管怎麼說,這一次的再審,無論是屬于什麼情況,徐波都應該回避。

  在審判長的詢問當中,蘇白當即舉手示意:

  “審判長。”

  “上訴方申請公訴人徐波回避。”

  沈瑤開口:“陳述理由.。”

  蘇白繼續開口:“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回避規則。”

  “涉及到有可能會出現不公平判決的人員,應當自行回避。”

  “公訴人徐波,在13年前,作為公訴人,對我方當事人的這個案子進行了相關的認定。”

  “出現了認定我方有罪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公訴人徐波有可能會出現對我方不公正的傾向。”

  “涉及到影響本次庭審的公正性。”

  “基于這種條件之下,符合回避原則,因此我方申請公訴人徐波回避!”

  公訴人席位上,徐波望着上訴人席位,當即開口:

  “公訴人參與本次庭審,不會影響本次的判決結果。”

  “并且公訴人已經向檢察長申請過了,符合開庭要求。”

  “所以不存在回避的情況。”

  “基于這一點,我反駁上訴人委托律師的回避請求。”

  徐波在開口說完後,目光落在蘇白的身上。

  這個案子的确是他在13年前審查的,那個時候他還是一名普通的檢察官。

  現在13年前過去了.…

  他已經主動向檢察長說明了情況,想要參加本次的公訴。

  得到了同意。

  在這種情況下,蘇白雖然說當庭提出來申請回避。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