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因為這個案子在一審的審判書中明确的說明了,當時的情景情況。
一個男人在面對自己老婆出軌的情況下,肯定是有着想要殺人的打算。
否則的話,這就很不正常。
一審的判決書中也明确的表明了——
方如風在得知自己老婆出軌,非常的氣憤。
對于一個男人而言,會産生殺人的觀念,并表露了觀點,已經有了犯罪的預備。
從這一點來看,難道不是清楚的表明方如風有着犯罪的想法和犯罪的實施條件嗎?
至少在她看來,這個案子的判決不存在太大的問題。
唯一有争議的點,可能會在刑期上面。
畢竟考慮到了方如風當時的狀态,應當判一個緩刑或者是六個月有期徒刑。
實際上,林鳳如還和一審判決的法官認識。
詢問了一審判決的審判長,一審判決的審判長同樣作為一個女性。
說的是站在女性的角度上,的确存在着本身的危害性。
再有,當時在一審判決中方如風的委托律師,水平不好。
造成了一審的判決結果。
“二審判決.…和另外兩名審判員商議商議怎麼進行判決吧。”
林鳳如在心裡默念。
.….
與此同時。
關于方如風的再審程序準備開庭。
開庭當天。
沙都中院門口,由于這一次受害人決定出庭,提出了自身的隐私情況,不想被外人讨論。
申請了不公開審理。
得到了法庭的同意。
對此,蘇白也沒有對于法院做出的這個決定,有任何的表态。
畢竟受害人主張自己的法律權益,這是法律給予的權利。
法院同意了那是法院的權利。
他也不能因為想要讓輿論靠近自己這一邊,而去對抗這種他人的法律權益。
另一邊,等候室内。
謝婷婷坐在等候室内,開口向一旁的徐霞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