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方如風應該判決一個無罪。
可是如果判了有罪。
那麼謝婷婷以此拿到大部分财産。
從現在的角度來看,方如風就算是判了能判多久?
等他出來以後,會不會對謝婷婷懷恨在心,會不會覺得謝婷婷聯合出軌的人來謀奪他家的财産?
這麼一來方如風的整個人生都毀了,有沒有可能會做出真的犯罪行為?
有可能!
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完全可能影響一個人的正常思維。
從而走向另一個極端。
說實話.…從審判員的角度來出發,這也是需要考量的問題。
現在就是需要看合議庭對于這個案子,是怎麼認定的。
.….
合議庭商讨室内。
本次組成合議庭成員的除了林鳳如,還有一名女性審判員和一名男性審判員。
林鳳如首先對這個案子在剛才的答辯進行了簡單的分析。
“這個案子我的觀點很簡單,就是商讨一下上網搜索的線索證據能不能作為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的行動。”
“我想聽一下你們兩個人對這個案子的看法。”
另一名女審判員開口:“這個案子咱們之前不是已經進行過商讨嗎?我覺得判個緩刑就好。”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來講,這個案子的确存在着犯罪預備的風險。”
“至于上訴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證據。”
“其實将搜索和一開始方如風的表态結合在一起,完全可以當做證據來進行判決了。”
“這一點沒有什麼好繼續商讨的吧?”
在那名女審判員回答完後,一旁久不出聲的男審判員開口反駁:
“我覺得這個案子.…有問題!”
“審判長,我是不贊同這個觀點的。”
林鳳如:“說說怎麼不贊同這個觀點?”
男審判員繼續開口:“我知道審判長的想法,是站在預觀的角度。”
“可是在現實中沒有發生的,怎麼能依照預見進行判決?”
“這樣子進行判決很容易造成判決的不公正和不公平。”
“再有。”
“我覺得這個案件通過上訴人委托律師的陳述,已經表達出來方如風的無罪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