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合議庭宣布的這種結果,蘇白完全接受不了。
這合議的什麼玩意兒?
在蘇白看來,這一次的庭審。
說實話,自己并沒有與合議庭有着什麼樣的沖突。
合議庭也算是能夠聽取上訴方,也就是他的意見。
但是聽歸聽,該走的流程都走了,實際呢?
我聽你說,然後我再進行商議,但是我就是不按照該有的案件進展去進行。
???
對于這種做法,蘇白非常的不理解。
不讓繼續進行抗議?
能不抗議嗎?肯定需要!
正當蘇白準備舉手示意的時候,林鳳如已經預判了蘇白的想法,當即敲響法錘:
“上述方委托律師不得再繼續提出抗議!”
“如果上述方委托律師對于本次庭審不滿,可以依法提出抗訴或者是其他情形。”
“對于這個案件合議庭有着相關的法律解釋,不得反駁!”
“庭審繼續!”
提出抗訴?
行!
沒有問題!
既然這場庭審下去,依舊會判決方如風有罪。
那幹脆别審了!
蘇白站起身,拍響桌面:“審判長不允許我方抗議可以,要求庭審繼續也可以。
但是我方有權向最高檢遞交本次庭審的相關内容,申請法律解釋!”
林鳳如皺眉:“提交最高檢也是這場庭審之後的事情。”
“現在繼續庭審!”
繼續庭審?
庭審繼續,那不是還需要繼續申訴?
反反複複?
不可能!
蘇白當即向方如風嚴肅開口:“請委托人當庭解除我的代理律師職務!”
方如風還沒反應過來,又聽到蘇白繼續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