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第4頁)

  在審判長開口陳述完這一點後,先不說其他的。

  被告方其他部門當時就炸了。

  為什麼?

  因為從審判長的角度而言,這完全是欺負他們行政級别低。

  直接将複議單位給摘除了。

  想判決他們幾方。

  這換做誰,誰能願意?

  雖然他們的行政級别相對于複議單位低上一級。

  但是在庭審場上,如果不想出現其他情況,或者是不被追責。

  那肯定需要拉上其他人一起啊!

  對于審判長的判定,當即有其他被告律師反映:

  “審判長,為什麼要将複議單位摘除判決行列?”

  “關于這一點,我們不知道依照的是哪一條法律規定。”

  “所以我們提出異議!”

  .….

  面對這種情況,蘇白其實能夠理解。

  一方面是因為,法院方面不想直接駁回原告方的上訴請求。

  這已經說明了,審判長的傾向其實在于原告一方,也就是他們一方。

  畢竟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被告方的确存在着不作為的情況。

  另一方面,法院面對複議單位,其實還是有着一定的壓力的。

  所以就想将工商,食品監督和衛生等作為被告。

  對于複議單位不予相應審查。

  可是沒有想到,對于這個結果,被告方的其他部門,首先不願意。

  提出了抗議。

  嘶.…

  蘇白長呼了口氣,怎麼說呢,行政案件,的确難打!

  但是從這個案件中完全可以看出來。

  法官是站在原告的法律權益上進行的相關判定。

  不過,現在經過被告方其他部門的提出異議。

  還不知道,最後這個案子審判長會做出什麼樣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