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受害人。
一個女孩兒和執法部門有關系,一個和檢察部門有關系。
然後.…在遭到學校開除後,找到了,負責這件事情的夏明遠。
想要複學。
可是卻遭到了夏明遠的拒絕。
在被拒絕後,三名女學生,控告作為教導主任的夏明遠,有騷擾和侵犯猥亵她們的行為。
并且在沒有客觀事實,僅僅有口供的情況下,判決了三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不是,但凡是個正常人,都會認為這個案子當中有着問題吧?
再說。
在判定的過程當中,為什麼隻依照口供,不依照事實證據?
這不耍無賴嗎?
這個案子,蘇白讓謝慧放心,不會出現什麼其他的情況的。
别的先不說.…依照着兩名女孩與相關人員可能存在着利害關系。
完全可以先舉報這個案件中可能存在着一定的渎職和徇私枉法!
可是在蘇白表明了自己的觀點後,謝慧卻顯得有些猶豫。
“蘇律師.…你可能沒在小縣城待過。”
“小地方不比大城市。”
“我們那個地方的司法環境不太好.…”
???
司法環境不太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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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表明司法環境不太好.…
這說明了什麼?
這說明了這個案件在一開始提交監察審查可能不會有太大的線索和作用。
也就是說監察審查可能存在一定的不作為,冷處理。
不過.…
對于這種案件,怎麼說呢.…
小縣城是一審法院。
一審敗訴進行二審,是需要上訴到中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