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該案件的某些相關細節一經發布,立刻引起了網上的讨論聲音。
讨論的重點就在于,當初到底是怎麼進行立案的,究竟有沒有好好的進行調查!
畢竟這件事情涉及到,如果立案和起訴都是這樣的話,那麼對于普通人來說,會是什麼結果?
會是很容易被誣告判罪。
所以這個案子,在南都媒體發布以後,引起了很多普通人的關注。
産生了巨大的輿論性。
伴随着事件的發酵,輿論的聲音越來越大。
很多人開始紛紛艾特相關部門給予回應。
很快,本次案件引起了市檢和省檢的重視。
市檢和省檢,先後發表聲明稱,将會對該案件的相關情況,進行排查,并給予公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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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
市檢直接接手了百川縣監察部門對于本次立案和審查的流程,由巡查組對其進行監督調查。
話說回來。
這個案子的本身流程有沒有問題?
肯定有問題!
那為什麼第一次監察審查沒有審查出來?
那是因為是由百川縣進行的監查審查,所以沒有審查出來。
再有。
這個案子涉及到蔣峰,為什麼市監察,一開始審查蔣峰沒有發現任何的問題。
因為根據當初的流程進行監察,的确審查不出蔣峰的問題。
可是如果市監察直接越過百川縣,對于當初立案的行為和其他流程進行審查。
查找出了張小軍與何文傑的不回避以及包庇情況。
那麼牽帶着就會帶出李非和蔣峰。
這其中的先後順序不能變.…
因為李非是判定蔣峰主觀性的一個重要因素。
如果李非沒有給蔣峰打招呼,那麼蔣峰就不存在問題。
可是調查出李非給蔣峰打過招呼,那麼就涉嫌違法行為。
兩者具有完全不一樣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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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組對于相關的立案流程以及起訴流程的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