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第6頁)

  可實際上呢?

  實際上,黃雪梅為什麼會在這次庭審中突然轉變态度認罪認罰,請求諒解?

  并且在庭審上進行哭訴,請求審判長給她一個機會?

  她不是突然醒悟,認為自己錯了。

  而是知道自己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判罰的事實了。

  想要減輕自己的處罰,從而進行的賣慘。

  她知道自己錯了嗎?

  不一定。

  但是她肯定後悔沒有好好處理證物。

  她不是知道錯了,而是知道自己這輩子完蛋了,想要減輕自己的刑罰,而做出的自保行為而已。

  蘇白的法庭陳述也很簡單,四個字,要求嚴懲。

  理清思路,蘇白擡頭看向審判台席位。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對于本案,我方想陳述和确認幾點事實:”

  “第一:黃雪梅已經成年,并且有着自主的行為能力,在法律上沒有法律規定,因為其是學生,就要從輕進行減罰。”

  “這不符合法律的相關定義。”

  “再有一點,黃雪梅是學生,難道朱芸就不是學生嗎?”

  “朱芸作為受害人,就應該承擔這些情況嗎?”

  “朱芸也很年輕,而且還是高等學府畢業,被知名企業錄取,前途似錦。”

  “可是現在經曆了這件事情,站在朱芸的角度而言,是不是更殘忍一些?”

  “或者說,從朱芸的角度而言,是不是應該對黃雪梅判決的更重一些?”

  “第二:在本案中黃雪梅可以多次停止對于朱芸的侵害。”

  “留給黃雪梅考慮的時間很長,但是黃雪梅都沒有任何表示停止犯罪的迹象,并繼續自己的犯罪行為。”

  “這已經屬于了謀殺。”

  “第三:黃雪梅在作案後,并沒有任何的自首情節和認罪情節。”

  “而是在檢方提供了足夠的證據後,在見到自己沒有脫罪的可能性,才主動認罪認罰。”

  “從法律來講.…黃雪梅的行為并不能對該案件判定進展産生任何的影響。”

  “那麼這種認罪認罰是無效的。”

  “她真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嗎?”

  “實際上并沒有。”

  “隻是她知道自己可能要被判重刑了,所以慌張的進行了認罪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