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對這個案子非常重視,她想要立功,肯定要使用點其他行為。
當然,最後也成功了,成功的讓徐興旺認罪認罰。
目前來看,可能在20多年前,她對這個案子的審查審理的确有一定的問題。
存在着可能不符合事實,并且讓徐興旺冤坐了20多年監禁的情況。
對于這一點兒,王芳表情平靜。
最高檢決定抗訴,對于本案進行重新審理。
那麼就說明有新的證據讓徐興旺能夠進行翻案。
翻案的确是會對她有一定的影響,但是也隻會在口碑上造成一定的影響。
至于其他.…其他的問題不大。
想到這裡,王芳沒有再繼續想下去。
.….
而另一邊,江都高院方面也對徐興旺的20多年前的這一案件正式開啟了審理。
庭審場上。
作為本次審理該案件的審判長林遠峰,在得知了最高檢對于該案件抗訴。
要求江都方面對于本案進行重新審理的時候,就已經調查了該案件的相關情況。
20多年前的案子,說實話在很多方面,難以進行取證。
這也就導緻了法院在審理冤案錯案的時候。
雖然說最高檢進行了抗訴,可是高院依舊需要依照着事實依據進行判定。
畢竟.…
法檢是兩個部門,行使着不同的責任問題。
敲響法錘,林遠峰将目光看向蘇白:“本案案由。”
“上訴方認為在針對23年前徐興旺入室搶劫殺人一案,存在錯判。”
“經最高檢審核,由本院江都高院對于本案進行重新審理。”
“現請上訴方陳述上訴事實依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繼續開口:
“上訴方陳述依據如下:”
“在本案當中,二十三年前針對徐興旺入室搶劫案,認定的主要證據鍊有以下:”
“第一:徐興旺在當時撿到了被入室搶劫受害人的部分物品,作為主要的認證物證。”
“當時給予徐興旺的主要作案動機是,徐興旺在當時沒有娶妻,家庭貧困,符合入室搶劫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