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第4頁)

  兩眼通紅,望着審判台席位。

  二十三年!

  他被關了二十三年的監禁,在當初判決的時候,他一直在回想他做錯過什麼沒有。

  這二十三年當中,他一直希望着當年用非法程序判自己有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現在,他終于等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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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王芳聽到自己被判決四年有期徒刑,而且還有多條判定要求。

  整個人都顯得有些接受不了。

  與徐興旺的表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反差。

  不過話說回來。

  王芳本人接受不了又怎麼樣?

  接受不了,但是她仍然有着犯罪的事實和犯罪的依據。

  這是改變不了的現實。

  如果現在接受不了四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那麼她怎麼不想想當初,徐興旺被重判,并且有可能會被判死刑的結局?

  用其他人的生命來滿足自己的欲望,王芳做的對嗎?

  她知不知道自己做的不對?

  知道!

  并且清晰的知道!

  作為一名重刑組的人員,怎麼可能對于法院的判刑不了解,怎麼可能對于入室搶劫并緻人死亡的刑罰不了解?

  她都了解都知道,但依舊選擇這麼做了。

  再說了,四年有期徒刑的判罰,對她來說重嗎?

  對她所做的行為來講,并不算嚴重!

  甚至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按照生命對等的結果來看,判處的甚至輕了!

  她的四年有期徒刑,對于徐興旺來說是23年。

  人生有幾個23年?

  接受不了歸接受不了,判決結果已經下來了。

  就算是王芳再對這個判決感到不滿。

  也不可能改變判定結果。

  王芳心裡面非常的清楚,現在庭審結果已經下來,他就算是在庭審上繼續反駁和抗議,都沒有任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