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第1頁)

  “肅靜!”

  “關于被告人的陳述,合議庭現在已經聽取。”

  “對于這件事情不用再進行争論。”

  現在具體的詳細案發經過和事實依據都擺在了面前。

  關于這些東西出現了争議,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目前,案件的詳細情況大緻上已經确認。

  于衛和王文遠在這場庭審上幾乎沒有做出什麼其他的補充内容。

  根據被告人的認罪認罰,目前的犯罪情況已經非常的清晰。

  那麼在這一點上就要确認誰是主犯,誰是從犯。

  這一點就需要檢方進行相關性的陳述。

  剛才的環節,是針對本案中相關的具體情節進行了陳述。

  接下來才是對于本案中的重點審理。

  呂鵬輝開始讓檢方進行相關的陳述。

  本次的檢察官李雄對于這個案件一直在跟進的狀态。

  并且參與了執法的審問。

  目前,對于這案子一直都是激進的狀态。

  不過,這種激進說的是按照法律的要求來對被告人進行相關性的判決。

  在聽到審判長要求他進行相關性的陳述後,李雄開口,将整個案件進行了大緻的描述:

  “本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是一起影響力巨大的入室搶劫強迫他人發生關系,并殘忍殺人案。”

  “被告人張良,張大力,于衛,王文遠四人團夥作案。”

  “經過了四人的認罪認罰及其口供,現在已經确定,四人都有着犯罪行為。”

  “對于本案,通過被告人的行為,現在給予相關性的認定,檢方申請認定王文遠為本案中主犯。”

  “認定的原因是,根據刑法所規定的,王文遠是本次犯罪的組織者,謀劃者。”

  “并且是開車帶着另外三人前往,到了受害人的家中。”

  “理應認定為主犯。”

  “其中,張大力,張良,于衛等三人參與了實施犯罪,在主觀上有故意犯罪的表現,有客觀的犯罪行為,為從犯。”

  “殺害楊帆和胡雲雲的主要兇手為張大力和王文遠。”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

  “涉及到惡劣的殺人案件,最高可判決死刑。”

  “本案中,被告人四人都涉及到了入室搶劫,強迫他人發生關系,使用殘忍手段殺人。”

  “并且造成了兩人死亡的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