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第9頁)

  但是在蘇白的觀點中認為,這個案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什麼?

  最重要的一點是吳振最後的陳述!

  吳振最後的陳述是想說明什麼呢?

  他故意來貶低楊帆這個受害人的目的。

  就是想要讓這個案子的罪行從其他方面進行減輕!

  好從而有自首的這個情節來判定王文遠,再次減輕刑罰。

  可是在這方面來陳述受害人有一定的責任問題,是不是不太合适?

  面對審判長詢問有沒有什麼想法,蘇白直接開口:

  “審判長。”

  “對于剛才被告人所陳述的内容,我方認為全部都非常的不合理。”

  “關于剛成年和自首的這兩個觀點,剛才公訴人已經進行過陳述了,我在這裡就不過多的進行論述。”

  “我隻想陳述關于被告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最後一點。”

  “這一點我不理解。”

  “那就是剛才被告人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楊帆在這個案子中進行了掙脫。”

  “激怒了張大力,并且恐吓了張大力等人,讓其有了強迫胡雲雲發生關系,還有殺掉兩人的想法。”

  “被告人委托律師陳述的這是什麼意思?”

  “你說的情緒責任,那你能說說什麼屬于情緒責任?”

  “你的意思是楊帆不應該去激怒犯罪人員是嗎?”

  “是的。”吳振開口。

  “好的。”蘇白點頭繼續開口:

  “可是,被告委托律師有沒有想過,楊帆承擔情緒責任,這一點依照的是哪一條法律規定?”

  “什麼叫做責任?”

  “在庭審上所陳述的責任一般都是法律責任的問題。”

  “被告人委托律師是認為受害人需要承擔相應部分的關于本案責任嗎?”

  “受害人楊帆被四名青年闖入家中控制,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被調戲。”

  “難道說不應該有情緒,不應該有生氣的想法,不應該反抗?”

  “我不知道這一套理論是從哪裡來的。”

  “但是我很清楚被告委托律師所陳述的這些觀點。

  都是想要讓這場案件的刑事責任降低,從而達到為王文遠減罪的目的!”

  “可是被告委托律師有沒有想過,王文遠在這場案件中做過什麼行為?”

  “入室搶劫,強迫他人發生關系,并且是團夥作案性質,故意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