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性上看,不被判死刑,基本上不可能。
不過,王河的心底還是有着一絲希望的。
隻要沒有到最後的判定,一切都有可能。
.….
審判台席位上。
呂鵬輝在聽完各方的陳述後開口:
“庭審到目前為止,各方陳述都已經大緻陳述完畢。”
“被告人王文遠委托律師,面對公訴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師的陳述還有什麼其他觀點嗎?”
“沒有。”吳振擡頭開口。
“好的。”
呂鵬輝敲響法槌:“剛才被告人所陳述的内容,第一,是受害人王文遠剛成年不久。”
“第二是有自首情節。”
“第三是認為受害人也有情緒引導責任。”
“對于這三點,第一點和第三點,合議庭現在在庭審上直接進行駁回,不給予采納。”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隻要是成年了,那麼就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不存在什麼主觀意願有未成年觀點之類的,隻看客觀事實有沒有年滿十八周歲這一點,我想被告人委托律師也清楚吧?”
吳振點頭:“審判長,我方清楚,隻不過我方隻是想表達.…”
吳振還沒說完,呂鵬揮就揮了揮手,打斷了其繼續說下去的想法。
“不管你想表達什麼,但是這是在庭審場上,你要注意你的言行,有沒有法律依據。”
“庭審上不是你想表達就想表達什麼的。”
“就比如說,你說受害人也有情緒責任,可他有什麼情緒責任?”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來講,受害人那麼做是出于人之常情。”
“所以你陳述的受害人有情緒責任,你想表達什麼,想表達這件事情不全是被告人的錯,受害人還有錯?”
呂鵬輝的幾個問題,瞬間讓吳振啞口無言。
幹脆直接不說話。
他之前的陳述,隻是想要降低被告人的團體犯罪責任。
他當然也知道在這種事情上自己理虧。
但是為了自己的委托人,還有自己委托人的法律權益。
他隻能這麼做。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不過.…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審判長沒有采納他這一陳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