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第2頁)

  作為本次審判長的徐如風,開始讓董白浩陳述相關的犯罪經過,并且開始詢問案件的相關信息。

  雖然說這些事項執法方和檢方都已經提交到了法庭。

  但是法庭還是需要進一步的進行确認。

  畢竟判決是需要站在法庭的角度來進行考量。

  徐如風擡頭看向被告人席位的董白浩開口:

  “被告人董白浩。”

  “本次庭審你被指控強迫幼兒發生關系,并将其殘忍殺害。”

  “對于這一點,你是否認罪?”

  “或者說你對這個罪名是否有什麼異議?”

  在先前和委托律師餘成的了解過程中,

  董白浩清楚自己需要坦白各種事實,以及将各種詳細的細節都說清楚。

  所以,在面對審判長的詢問時,董白浩毫不猶豫的坦誠交代:

  “我認罪,沒有什麼異議。”

  “那現在請你重新闡述一下整個案發的經過和相應的主觀以及具體的過程。”

  “好的。”

  董白浩深吸口氣,開始如實交代整個過程。

  “其實我也不知道當時我是怎麼想的。”

  “我當時在看到被害人這時候,腦海裡突然就有了這種想法。”

  “就是犯罪的想法。”

  “我是上午碰到她的,然後等到下午又碰到了。”

  “這種感覺很奇妙,就好像是命運安排的一樣,當時我心裡就是這個想法。”

  “就突然産生了犯罪的心理。”

  “實施了犯罪行為。”

  這個時候,徐如風作為審判長,打斷了董白浩的陳述:

  “被告人先暫停一下陳述。”

  “後續的陳述基本上是大緻的案發經過,有沒有更詳細的經過?”

  “比如說你知不知道受害人董果果的年齡?”

  “這個我不是太清楚。”

  “在我印象裡,她應該有十幾歲了,我當時想的是她大概有個十四五周歲那樣。”

  “你和馮雲霞平常之間的交流和對董果果的相貌判定,讓你認為董果果在十四五周歲是嘛?”

  “是的,我和馮雲霞平常之間不會交流這些東西,雖然說我們之間是同村的,有聯系,可是孩子多大,這件事兒我還真記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