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沒有打算找白君律師事務所的。
因為在一些大公司,都是有着法務的。
這些法務人員與某些頂尖的大律所都有着一定的關系。
更重要的一點是.…術業有專攻,律師也是同樣如此。
白君律師事務所是專攻刑事案件,說實話,像這種商标侵權案件。
他們也不能夠确定,蘇白能不能夠幫他們赢得訴訟。
喬丹的國内代理人李涵,坐在辦公室内,詳細的講着其訴求。
“蘇律師.…”
“我知道蘇律師你是國内的知名律師,并且白君律師事務所也是國内的知名律師事務所。”
“但是.…”
“在這裡,我作為喬丹的國内代理人,還是想把喬丹的一些訴求講清楚。”
“關于其中的一些問題,如果蘇律師覺得可行的話,那麼我們就可以簽訂委托協議。”
“畢竟一審二審都已經結束了,這場案子是在最高院進行的。”
“所以.…我方比較關注于這場最高院官司的結果。”
蘇白聽到李涵的陳述點了點頭。
這種商标案和侵犯了肖像權的案件,與刑事案件不同。
其主要的不同點還是在于,訴求不同。
就像是這個案子,李涵作為代理人的主要訴求。
是幫助自己的上一級,也就是喬丹,獲得合法的權益,基本上是與賠償有關。
而一般在刑事案件中,是獲得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是與量刑有關。
再者。
他也沒有做出過什麼知名的商标案件。
所以對于李涵的要求,蘇白都能夠理解。
李涵在聽到蘇白點頭同意後,開口陳述了其委托訴求。
“我方這邊的訴求不算是太難。”
“第一個訴求是要求勝訴,也就是認定喬丹體育使用喬丹這個名字是侵權行為。”
“并且嚴重侵犯了喬丹本人的肖像,還有商标等權利。”
“第二個訴求,要求喬丹體育有限公司對我方,進行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個訴求,是要求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進行更名,并且要求對當事人喬丹進行公開的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