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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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起商标侵權案件,算是已經達成委托。

  這個案子在一審和二審的時候,有關于喬丹案,在網上掀起過一定的影響。

  不過因為這個案子拖的時間太久了,所以産生的影響力并不大。

  或者說,由于喬丹體育公司的特意壓制并沒有引起在網上引起太多的反響。

  這一次,李涵作為喬丹的國内代理人,找上白君律師事務所來代理這個案子。

  實際上,不僅僅隻是看中了蘇白打官司的能力。

  因為能承接這個商标侵權案件的律所其實并不少。

  也有很多商标案件的頂尖律師和頂尖律所。

  李涵完全可以去找其他律師來打這場最高院的官司。

  至少在商标案的名氣方面,這些律師和律所都比白君律師事務所要高上不少。

  找上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另一方面。

  主要是因為白君律師事務所在短視頻在網絡上有一定的影響力。

  尤其是蘇白,在網上知名度很高。

  無論這個案件到最後勝不勝訴,至少都會有一定程度的曝光。

  讓大衆知道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生産出的喬丹體育用品,并非來自于籃球知名運動員喬丹。

  與知名運動員喬丹無關,來造成不良的口碑。

  這也算是一種另類程度的曝光。

  這也是李涵來找白君律師事務所打這場官司的很重要的一個因素。

  官司能勝訴,大賺。

  勝訴不了,不賠。

  總體來說,穩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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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公室。

  送走了李涵,蘇白将桌面上的案件材料簡單的整理了一下。

  怎麼說呢.…

  這個案子接了,并且如果勝出後。

  白君律師事務所在後面的發展中,像一些商标案,一些經濟糾紛案件,都會得到一定的增長。

  對于白君律師事務所而言。

  沒有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