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故意這麼做?
故意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很顯然,除了能夠幫助吳江翻案以外,還有着其他的目的。
并且這個人對于吳江這個案子也比較了解,要不然也不會留有吳江的電話信息。
在後來蘇白的調查走訪當中也确認了這一點。
因為目前李小果的家人現在正陷入到了一個巨大的麻煩當中。
如果說李小果這個案子爆出來。
或者說李小果的家人影響正常司法這件事情被牽連出來。
那麼.…對于目前李小果的家人來說是一個非常巨大的創傷,也對于其他人是一個非常有利的點!
所以.…
在這種情況下,蘇白基本上能夠确認。
這個案子之所以能找到白君律師事務所基本上是在後面有推手的。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吳江可能也暫時不會聯系白君律師事務所。
.….
話說回來。
這個案子最關鍵的是如何來找到李小果的罪行證據。
從執法部門來尋找的話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因為執法部門,既然宣布李小過無罪,那麼李小果肯定是在目前沒有了犯罪的證據。
或者說已經消除了李小果的犯罪證據。
如果硬要說有.…那隻能是吳小潔的口供。
可是吳小潔的口供并不能夠作為證據鍊,或者是直接證據來證明李小果的犯罪行為。
以吳小潔的口供來對李小果進行起訴。
很有可能會導緻敗訴。
如果導緻敗訴,那麼在後續的案件推進中,他們會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
并且.…
李小果的家人也會從麻煩中抽身,到時候他們更難找到法律正義的真相。
所以現在最必須要做的是什麼?
現在最必須要做的,就是從其他四名被告人當中,找到證據,讓他們出面控告李小果!
并且出面澄清和控告,他們當初的行為,是受了某某某的指使或者是受到了某某某的幹擾,做出的假證僞證。
這樣一來,就完全可以作為證據,出庭控告李小果!
達到雙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