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第4頁)

  詢問各方是否有和解,調解的意願。

  這個案件完全是屬于葉美珍的錯誤行為。

  所以.…

  蘇白在這個案件中對待被告人是否和解的态度不一樣。

  那就是堅決不同意調解。

  劉文雅的這個案子,一旦同意調解那就是對于原告,就是他們這一方不利。

  因為同意的調解,法院方面就會認為他們有想要接受賠償的打算。

  可是劉文雅的态度非常的堅決,她要的隻是一個公道。

  而不是所謂的賠償。

  況且.…葉美珍頂替了劉文雅上大學,取走了劉文雅的錄取通知書。

  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事業,現在在職業上有了很大的進展。

  就算是進行民事上的索賠,也遠遠不止五萬塊錢的賠償。

  從這一點來看,接受調解,那就屬于完全對于自己一方委托人的不負責。

  調解是肯定不可能調解的。

  隻能通過上訴,來确保委托人的法律利益。

  .….

  另外,葉美珍也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看着傳票上的内容。

  葉美珍來到卧室,找到了自己的老公,開口:

  “老公,現在正是我升職副校長的關鍵時候,如果我被人家告上法庭,而且還敗訴了。”

  “那對我升副校長非常不利。”

  “更甚至事情鬧大了很有可能會直接把我開除。”

  “老公,你想想辦法,你找一下你的同事,看看能不能撤訴。”

  “或者是,讓對方不勝訴。”

  葉美珍的老公王奇瑞就在周市中級法院工作。

  隻不過.…王奇瑞所在的是刑庭。

  擔任的是刑庭的審判員,不負責民事的事情。

  關于葉美珍的事情,王奇瑞在很早之前就知道了。

  他對于這件事情沒有什麼太多的看法。

  并且認為,在之前頂替了就頂替了。

  現在的葉美珍,是他妻子,那肯定在主觀方面傾向于他妻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