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什麼意思嘛?
審判長收紅包了吧?!
上訴上訴,必須要上訴!
李雪珍的小臉上充滿了氣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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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雅這個案子勝訴了。
可根據判決書上的内容來看,這判決内容已經不算是勝訴了。
更多的.…算是一種羞辱。
赤裸裸的羞辱。
被告方提出五千塊錢的賠償金額,判決五千零一是什麼意思?
那一塊錢是送的?
你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來進行判罰。
就算是判決五千元的賠償金額都沒有問題。
因為是依照着被告方的訴訟請求來的。
可是多出來的那一塊錢,算什麼?
這不是明擺着告訴其他人,這場庭審你勝訴了,是因為我想讓你勝訴嘛?
對于這件事情,劉文雅在了解後,也異常的氣憤。
很明顯,這件事情就是葉美珍,在從中作梗,故意的!
故意做出這種事情給她看的。
所表達的含義也非常的直接——你不是勝訴了嘛?
勝訴了能對我有什麼樣的影響?
我說賠你多少錢就賠你多少錢!
事實上,這件事情的确是葉美珍故意的,同樣也是表達了這個想法。
葉美珍家裡。
葉美珍在看完判決書上的内容後,随意的将一審的判決書丢在桌子上。
嘴角帶着一絲目的達成的得意,自顧自的說着。
“這個劉文雅,就是太不識好歹了,真以為我沒有頂替她上大學,她就能過上我這種生活?”
“我現在的生活可都是我奮鬥得來的,那個學曆,就值那麼些錢。”
“先前我爸給她開到拿三萬塊錢,五萬塊錢,讓她和解了。”
“從此不再提我頂替她上大學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