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第4頁)

  這個公道就是,數年前的一件事情。

  在數年前,委托人和委托人的母親,與同村的村霸起了沖突。

  委托人的母親遭到了同村村霸的羞辱和欺負。

  并且在此後,遭到了多次的騷擾和欺負。

  這裡的欺負指的是,被拳打腳踢,并且還有一些很羞辱,很惡毒的話。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内,同村村霸對于委托人和委托人的母親,都有着霸淩的行為。

  因為委托人沒有父親,所以也一直得不到其他人的幫助。

  或者說村裡面的其他人也不敢冒着得罪村霸的風險,随意的幫助他們。

  在之後。

  又因為地皮的事情,村霸想要委托人家裡面的一塊好地皮。

  委托人的母親,主要靠種地為生,當然不願意。

  随即,反駁了村霸的這種行為,可是讓委托人的母親沒有想到的是。

  村霸可能是欺負慣了他們母子兩人,直接招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一起對委托人的母親拳打腳踢。

  委托人在現場.…目睹了自己的母親,被村霸和其他人打死。

  并且.…

  村霸和其他人在打死了委托人的母親之後揚長而去,沒有受到任何的法律處罰。

  并且還警告委托人,把這件事情爛在肚子裡,不允許再提。

  隻不過在自己的母親被村霸打死以後,委托人就離開了家鄉,去參加工作。

  并且學習格鬥,擒拿,偵查等一系列的攻擊和防守技巧。

  在委托人認為自己能夠,幫自己的母親報仇以後。

  回到了家鄉,當初一名欺辱自己母親的村霸的好友殺害。

  在殺害完一人之後,被人發現,執法人員将其逮捕。

  一審案件判決死刑時,委托人強烈的要求審判長能夠給予他一個公道。

  給予他家人,給予他死去的母親一個公道!

  隻是.…這件事情,并沒有引起太大的反響。

  這裡就要說一下,關于案件的判決情況了。

  案件的判決是針對訴訟請求和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情景進行判罰。

  像委托人在庭審上陳述自己的母親,遭到了村霸等人的殺害,這是屬于另一起刑事案件。

  說白了,不屬于法院的管轄。

  而是屬于執法部門的管轄範圍。

  這個案件,段亮也清楚的說明了案件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