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珍嘴裡不停的碎碎念着。
能夠看得出來,在聽完“表姨”的具體的描述後,李雪珍對于這些事情,是格外的氣憤。
尤其是對于張傳成的一些所作所為。
李雪珍從小成長在城裡,可能很少遇到這種事情。
所以在聽到這些事情的時候,表現的非常的氣憤。
不過.…
對于這件事情,蘇白見到過的比較多,在他剛從事律師職業的時候。
也曾經關注過農村的法律問題。
農村的法律問題就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在很多村子當中。
都存在一定的霸淩的行為。
這種霸淩的行為,涉及到的不僅僅是有搶土地。
還有因為好面子而争一口氣,或者是因為修房占用地等問題,而爆發出來的沖突。
這種沖突有大有小,小的話就是吵一架各自找人說理。
沖突大了,那就是雙方約着打上一架。
不管服不服氣,這件事情也算是有了一件可以解決的方式。
但是!
像張傳成這種故意殺人,卻沒有得到司法懲治的情況。
很少見。
不過這種情況也不是不可能存在。
畢竟,張寇的這個案子情況比較特殊。
因為張寇是孤兒寡母。
當時在案發的時候,張寇的年齡還比較小,不知道該怎麼依法進行維權。
所以導緻了,出現了現在的情況。
現在他們首先要做的是什麼?
現在他們首先要做的是向執法部門進行報案。
至少要先有一個立案的準備。
當然了立案也是要講究證據的,關于這個立案證據,張寇在離開老家的時候準備了一份證據。
在之前看守所的時候交給了蘇白。
蘇白确認過,這個證據如果想要進行立案,那麼完全可以達到和符合立案的标準。
現在隻需要将這一份證據提交到執法部門就可以了。
不過現在需要考慮的一個最主要的因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