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第4頁)

  李雪珍嘴裡不停的碎碎念着。

  能夠看得出來,在聽完“表姨”的具體的描述後,李雪珍對于這些事情,是格外的氣憤。

  尤其是對于張傳成的一些所作所為。

  李雪珍從小成長在城裡,可能很少遇到這種事情。

  所以在聽到這些事情的時候,表現的非常的氣憤。

  不過.…

  對于這件事情,蘇白見到過的比較多,在他剛從事律師職業的時候。

  也曾經關注過農村的法律問題。

  農村的法律問題就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在很多村子當中。

  都存在一定的霸淩的行為。

  這種霸淩的行為,涉及到的不僅僅是有搶土地。

  還有因為好面子而争一口氣,或者是因為修房占用地等問題,而爆發出來的沖突。

  這種沖突有大有小,小的話就是吵一架各自找人說理。

  沖突大了,那就是雙方約着打上一架。

  不管服不服氣,這件事情也算是有了一件可以解決的方式。

  但是!

  像張傳成這種故意殺人,卻沒有得到司法懲治的情況。

  很少見。

  不過這種情況也不是不可能存在。

  畢竟,張寇的這個案子情況比較特殊。

  因為張寇是孤兒寡母。

  當時在案發的時候,張寇的年齡還比較小,不知道該怎麼依法進行維權。

  所以導緻了,出現了現在的情況。

  現在他們首先要做的是什麼?

  現在他們首先要做的是向執法部門進行報案。

  至少要先有一個立案的準備。

  當然了立案也是要講究證據的,關于這個立案證據,張寇在離開老家的時候準備了一份證據。

  在之前看守所的時候交給了蘇白。

  蘇白确認過,這個證據如果想要進行立案,那麼完全可以達到和符合立案的标準。

  現在隻需要将這一份證據提交到執法部門就可以了。

  不過現在需要考慮的一個最主要的因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