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第6頁)

  想到這裡,方啟強長呼口氣,心裡面已經有了确定的答案。

  不過.…在最後确定判決書前,還是和其他兩名合議庭成員,商議了最終的判決結果。

  其他兩名合議庭成員,對于這一判決,都沒有任何的異議。

  都同樣表示以省法來進行判定,不構成違規的情況。

  并且其他兩名合議庭成員也了解萬農農業有限公司背後站的是誰。

  所以基本上不存在什麼相駁的意見。

  在合議庭一緻的情況下,最後方啟強下達了判決書。

  判決書下達後,寄往到了各方。

  .….

  萬農農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内。

  王西安在看到判決通知書的時候,嘴角不自覺的流露出了一絲的笑意。

  這個案子.…最後的判決,還是八十元一畝。

  這對于他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為什麼這麼講?

  因為八十元一畝,這個賠償價格非常低。

  在這種情況下,很少有農戶願意去打官司來進行獲得賠償。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打官司律師費用和訴訟費用加在一起将近三千元。

  如果打官司,判決賠償八十元一畝,想要回本,那麼至少要有四十畝地。

  這其中還不包括,訴訟時間,訴訟成本,以及來往交通等各種必要支出費用。

  在農戶當中,有四十多畝地的農戶,實際上隻占了不到百分之二十。

  在這種情況下,剩餘的百分之八十的農戶,願意花費這麼多時間,願意浪費這麼多精力,還打一個賠本的訴訟嗎?

  肯定不願意!

  農戶本身賺錢都不容易,如果浪費了大量的時間成本以及精力,還出現這種賠本的情況。

  肯定,是吃下劣質種子這個虧,自己選擇吞下這個結果,而不是選擇訴訟來保護自己的法律權益。

  畢竟.…

  大部分農戶看的是現實問題,如果這個訴訟打了對他們有利,那麼他們可以打。

  但是如果沒有任何的好處,幹嘛還費那麼多心思?

  這就是大部分農戶所考慮的地方。

  按照大部分農戶所考慮的問題點。

  這也就會.…讓萬農農業有限公司的賠償,大幅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