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了,蘇白準備讓最高院對于這個案子進行指導,眼睛biubiu發亮。
“蘇律師.…這個案子,如果最高院下達了指導的相應内容,是不是就算是解決了,張洪濤的這個案子。”
“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是不是都要受到嚴重的處罰?”
蘇白笑着點了點頭。
“嗯!”
“最高院下達了相應的指導,無論是對于我方有利的,還是對于我方無利的,那這個案子都算是解決了。”
“如果在有利的情況下,那麼相應的人員肯定是會受到相應的處分。”
“但是具體的處分内容,這一點不能肯定。”
“奧!”
李雪珍認真點了點頭,不管怎麼說,張洪濤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都有一定的過錯。
肯定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
最高院某辦公室内,在羅大翔将案件的信息提交過來以後,作為老友的李牧,就将整個案件簡單的浏覽了一遍。
在浏覽一遍過後,立刻就确認了這個案子非常具有指導性。
為什麼這麼講?
因為在這個案子當中,開除張洪濤公職的這一個做法,完全不合理。
如果說立法代表僅僅是因為張洪濤的一個傾向錯誤而開除了張洪濤。
有了這麼一個開口的例子,那麼以後上級對于下級是不是都可以用這種借口來開除?
這種影響力是不是非常的大?
肯定是非常大的!
在了解完這個案子以後,李牧當即找來了院裡面的相關領導,對于這個案子進行了研究,進行了探讨,最後一緻确認,對于這種情況必須要堅決的遏制!
但是正式文件是由立法部門進行下放的。
最高院也不能直接進行幹涉,于是找到了最高級的立法部門,将這件事情通知了相關的負責人。
最高院與最高代表,一同對于該事件進行了商讨。
最後一緻決定,必須要撤銷這一正式的文件。
并且最高代表,負責這件事情的負責人,嚴重聲明,要對于相關的人員進行調查。
不過這件事情,需要最高院先進行相應的案件指導和法律指導,才能夠做出下一步的準備。
這也是必要的流程。
很快,最高院就對于該案件,進行了指導解釋。
并且将其下放到了高院,要求高院對這件事情進行處理。
辦公室内,關遠東在得知了最高院對于張洪濤這個案子,親自下達了指導。